江苏省药品零售价大调整,对公司销售形成利好

发布者:美安医药  日期:2010/9/1

    从省物价局获悉,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药品价格的行为,从9月1日起,苦甘颗粒等154种药品增补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将调整,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可在最高零售价格范围内自主降价销售。
 据了解,此次药品价格调整是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,根据政府定价办法及药品价格专家评审暂行办法,按药品差比价规则进行核算制定最高零售价格。
  根据通知,自9月1日起,江苏省药品零售价大调整,对我公司销售形成比较好的趋势。